逮捕必须经过 人民检察院或 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具体流程如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2025年8月26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一、决定任命关金为沈阳市教育局局长。二、决定任命史浩然为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局长。三、决定任命王乃庆为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四、决定免去孙常福的沈阳市教育局局长职务。五、决定免去王志刚的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的一项法定监督活动。这项活动的目的是评估被逮捕人是否有必要继续被羁押,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更适合的强制措施。如果审查结果显示不需要继续羁押,人民检察院会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