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档案的保存期限如下: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至少保存十年。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这些规定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涉及国家秘密或军事秘密的案卷,按照国家或军队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如果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经相关当事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