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记过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轻微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惩罚措施。这种处分通常适用于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其严重程度介于警告和记大过之间。处分等级:行政记过处分比行政警告要严重,但比行政记大过要轻。处分期限:公务员受记过处分的时间为12个月。处分种类
听证在罚款程序中的设置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下是听证的几个主要原因: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听证程序允许当事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对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进行质证和辩论。这有助于查明事实,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监督与自我
“关停取缔”是指我国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终止未依法取得许可(含核准和登记)及(或)营业执照的公民、法人及其组织所擅自从事的有关生产、经营及商业活动,并经常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这种措施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具体区别如下: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