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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枉怎么申诉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8:24:34    

被冤枉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诉:

委托律师申诉

可以选择收费律师或向县(区)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由援助律师代理申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意见》(法发〔2017〕8号),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律师,也可以由法院或检察院引导委托律师代为进行申诉。

向法院申诉

准备申诉状,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并附上原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等相关材料。

申诉人可以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案外人。

如果申诉不符合规定,法院会要求补充材料;若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则不予审查。

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向检察院申诉

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处)提出申诉,检察院在认为案件存在错误时,可以行使检察监督权。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上诉

如果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判决的执行。

申请抗诉

如果不服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再审判决,或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其他途径

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申诉人应当提供新的证据或理由,以推翻原判决或裁定。

在申诉过程中,建议详细记录案情事实经过及处理情况,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申诉理由。如有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获取免费的法律援助。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为详细和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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