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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宅基地上限是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4:50:13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因地区而异,主要受人均耕地面积、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标准:

一般平原或山区县(市)

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山区县(市)

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33平方米。

坝上等地区

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467平方米。

北京市

近郊区及远郊区人多地少的地区,每户不得超过0.25亩(约166.67平方米);其他地区每户不得超过0.3亩(约200平方米)。

天津市

在城镇和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内地区,不再批准宅基地。

河北省

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33平方米;

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467平方米。

山西省

平川地上建住宅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山区薄地上建住宅最多不得超过266平方米。

上海市

5人户及5人以下户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6人户及6人以上户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建议:

具体宅基地面积标准应参照当地最新的政策和规定,因为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调整。

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村委会、国土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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