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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的方式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34:14    

上诉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书面提出

上诉人可以通过书写上诉状的方式提出上诉。上诉状应当包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被上诉人的信息、原审判决的基本情况、上诉请求和理由等内容,并需要提交给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

口头提出

上诉人也可以选择口头方式提出上诉。口头提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笔录,以固定或转呈其上诉意愿。这种方式适用于被告人在一审判决、裁定宣告或送达后,口头表示冤屈但未明确表示上诉的情况。审判人员应当向其解释上诉权的意思和上诉程序。

上诉的途径

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原审法院应当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并将全部案卷、证据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上诉期限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的,则要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注意,上诉期限从送达次日起算。

上诉费用

上诉人在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需预交诉讼费用。双方都上诉的,分别预交。若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法院会通知其在七日内预交;逾期不交且未申请司法救助或申请未获批,在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的,法院将依法处理。

线上提交上诉材料

当事人可以通过“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线上提交上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包括: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进入网站,点击“材料递交”功能进入,选择需上诉的一审案件,核对信息无误后,填写“联系电话”“材料分类”“材料说明”并上传电子版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材料审核。

综上所述,上诉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上诉,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或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同时,需注意上诉期限和费用的相关规定,以确保上诉权的有效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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