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7:52:47
债权保全权是指 法律赋予债权人保护其债权实现的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或不当减少其财产,从而危及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依法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这种权利包括 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指当债务人通过某些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不当减少其财产,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
通过这两种权利,法律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从而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应积极行使这些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够顺利实现。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代为履职是指 由他人代替履行相关的职责和权限的行为。这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受他人委托:个人或组织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无法亲自履行职责,因此委托他人代为执行。上级安排:在组织或公司内部,上级可能会安排下属或其他员工代为履行某些职责,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合同履行:在合同中,如果约定由第三人代替合同当事人
物保合同是指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为确保债务的履行,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担保的协议。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对担保物进行处置,以弥补损失。物保合同的主要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等,这些方式均属于物的担保范畴。物保合同的主要特点包括:物的担保:以债务人
债权保全权是指 法律赋予债权人保护其债权实现的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或不当减少其财产,从而危及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依法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这种权利包括 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债权人的代位权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以自
合同留置权是指在 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具体来说,留置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债权人对动产的留置权与债务
天津执行是指 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具体来说,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采取民事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