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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室”、假警服、手铐一应俱全 5人开假派出所 主犯领刑11年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2 09:16:00    

一名“失足妇女”报案,称在“派出所”被“警察”抢走21万元。经过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背后竟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执法”闹剧。无业人员刘某、王某等5人合谋,通过租用房屋、布置假审讯室、伪造警服及手铐等装备,布下了一个以“查处卖淫”为名的抢劫陷阱。近日,刘某等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24年3月初,无业人员刘某、王某等5人商议以冒充警察向从事卖淫活动的人索要罚款的方式获取钱财。为显得逼真,刘某等人租下位于赣州市章贡区A小区的一套房屋,将该房屋装修布置成“审讯室”。

3月18日凌晨,王某以嫖娼为由联系“失足妇女”小美到该小区。当小美正在提供性服务时,刘某等人身着“警服”闯入,以“查处卖淫”为由用手铐将小美反铐,后将小美蒙住头带回事先布置的“审讯室”。在“审讯”过程中,刘某等人以“配合调查”为由索要小美手机密码遭拒后,通过扇耳光等方式实施威胁,强行索要了小美手机的锁屏密码及微信账户支付密码,并从其微信账户中转出资金21万余元,随后放小美离开。

小美事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次日到公安机关报案。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军警人员以暴力、胁迫等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并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刘某等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华铭 记者刘宇琦)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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