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0 09:55:00
青羚网讯 (记者 董洁) 8月12日,记者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严格统计我省生产安全事故、规范核销经调查认定的非生产安全事故,近日,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青海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坚持“应统尽统”,畅通事故统计入口。《办法》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一律坚持“应统尽统、归口直报、及时完整”原则。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接收生产经营单位报告和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规定事故信息“24小时入库、7天上报”。为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的完整性,未经调查认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性质存疑”“意外事件”“突发疾病”“调查未果”等为由,在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中拖延或拒绝填报事故信息。
《办法》坚持“审核核销”,严把事故统计出口。《办法》明确,核销已纳入统计的非生产安全事故,坚持“调查认定、审核核销、信息公开”的原则,确保非生产安全事故公开、透明地退出统计范围。核销情形:经调查认定,符合自然灾害、刑事案件(蓄意谋害)、突发疾病等核销情形的,可以申请核销。核销流程:一般事故由县级提出核销申请,经市州级审核,报省级审定;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市州级提出核销申请,经省级审核,报应急管理部审定。核销非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以证据说话,必须提供完备的证明材料。核销时限:核销申请须在完成事故调查之日起30日内,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7日后提出。完成事故核销后,信息须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至少1年。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明确具体操作办法,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通知规定,新增3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
青羚网讯 (记者 董洁) 8月12日,记者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严格统计我省生产安全事故、规范核销经调查认定的非生产安全事故,近日,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青海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坚持“应统尽统”,畅通事故统计入口。《办法》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
记者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近年来,青海省高位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深度协同改革,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强化系统集成等举措,构建高效协同机制,让改革红利持续惠及各族群众。我省累计落实13.5亿元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42个项目。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一期)建成运行,实现每个
今天(8月10日)凌晨1时35分,S32申嘉湖高速往浦东机场方向近航头服务区发生一起轿车与货车相撞事故,事故造成轿车起火,货车侧翻,货车上装载的货物洒落。经将近6小时处置,该起事故于今天上午处理完毕,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据了解,该起事故发生在申嘉湖高速往浦东机场方向靠近航头服务区入口处,事故现场为一
本报驻法国特派记者 于超凡 当地时间7月26日11时左右,法国奥弗涅-罗讷-阿尔卑斯大区多姆山省昂贝尔市举行的一场汽车拉力赛突发严重事故。一辆赛车失控冲出赛道,造成3名观众死亡。现场目击者称,赛车在经过一段直线路段时突然失控,连续翻滚后冲向观众,最终一头扎进路旁的玉米地中。据法国24小时新闻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