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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白河一宾馆被罚三万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7 02:42:00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白河县公安局持续加强旅馆业等重点场所安全检查,督促旅馆业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相关要求,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近日,该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宾馆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因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日常管理不规范、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在接待未成年入住时,未按规定核实登记身份信息,未询问、记录监护人联系方式,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了严重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白河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宾馆给予责令停业整顿15日并处罚款300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十六条规定,对前台工作人员处罚款5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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