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手铐通常有以下几个原因:防止逃跑:手铐可以限制犯人的移动,特别是当存在逃跑风险时。控制反抗:在抓捕或审讯过程中,如果嫌疑人有反抗行为,使用手铐可以防止其伤害他人或自身。防止自伤或自杀:手铐可以作为一种预防措施,避免犯罪嫌疑人自伤或自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在
一名“失足妇女”报案,称在“派出所”被“警察”抢走21万元。经过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背后竟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执法”闹剧。无业人员刘某、王某等5人合谋,通过租用房屋、布置假审讯室、伪造警服及手铐等装备,布下了一个以“查处卖淫”为名的抢劫陷阱。近日,刘某等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4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