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局复议是指 行政复议后不能提出行政诉讼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
不能书面审理的案件类型包括:行政诉讼第一审: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的一审程序中应当一律实行开庭审理,不得进行书面审理。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因此不能进行书面审理。即使是书面审理,当事人仍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和证据。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