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工作人员之一,主要 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具体职责包括:案件记录与归档负责案件的记录工作,包括庭审过程的详细记录,确保庭审过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保证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有序性。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检
近日,泾源县法院对一名在法庭上辱骂法院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泾源县法院审理原告赵某与被告王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时,王某在庭审结束后即起身准备离开法庭,书记员此时提醒王某要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王某竟转身用下流语言辱骂书记员。网络图片针对上述情况,泾源县法院迅速派法警现场处置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