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外,各地区在二胎开放后纷纷增加了奖励产假,各省产假时间基本在128天以上。例如,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安徽、四川、新疆等地的产假天数为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