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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怎么认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3:42:56    

病残的认定通常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医学评估、功能障碍程度以及日常生活能力等。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标准的概述:

病残鉴定标准

视力残疾:因各种原因视力受损或视野减退,经治疗不能恢复视力,无法进行普通人可以从事的活动。

听力残疾:双耳因各种原因出现不同程度的听力损失,听不清周围环境和言语声音。

言语障碍:因各种原因(治疗一年以上仍未恢复)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际活动。

因病致残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受限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活动,需要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致残鉴定标准

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

具体评定标准涉及重度智能减退、精神病性症状、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失去视力、失去听力、失去言语能力、严重运动障碍、心脏功能不全等多个方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对残疾的定义和分级进行了严格规定。

鉴定流程

当事人需在医疗终结后向社保机构申请评定,提交相关医疗资料,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后确定伤残等级。

鉴定流程包括提出伤残鉴定申请、鉴定机构受理、现场鉴定、出具鉴定意见等步骤。

建议

及时申请:在医疗终结后尽快向相关部门申请伤残鉴定,以确保评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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