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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怎么计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28:22    

公告时间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也就是说,如果公告的起始日期是1月1日,那么1月1日并不计入公告期间,公告期间从1月2日开始计算。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如果是法定休假日,则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例如,如果公告期间的最后一天是10月1日(国庆节),那么期间届满的日期将是10月2日(国庆节假期后的第一天)。

公告期间通常为六十日,即从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才视为送达。

这些规则适用于各种法律文书和公告的送达,确保了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在实际操作中,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详细记录原因和经过,以便于后续审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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