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11:13
土地代征是指 城市建设用地中,由建设单位代替政府征收的公共用地。具体来说,代征土地是城市建设工程沿道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安排建设的,由建设单位给原用地者补偿,并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代征的公共用地。
代征地的特点如下:
代征地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如道路、绿化带、河道等。
由建设单位负责征收、拆迁和安置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必须依法取得批准,确保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建设单位需要给原用地者提供补偿,补偿方式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代征完成后,土地交由市政、交通、绿化等行政部门进行管理。
代征用地不纳入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核算范围。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代征地的具体范围、补偿标准和程序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执行,以确保合法合规并保障原用地者的合法权益。
春风吹绿了田野,万物复苏。眼前连片的玉米田,让梅州市蕉岭县三圳镇顺岭村村委书记钟双英脸上写满了喜悦,“150多亩土地,盘活啦!”放眼望去,一片片农田平整宽阔,绿油油的玉米整齐排列,翠绿的叶片在微风中摇曳,在阳光的滋润下长势喜人。很难想象,一年前这里还是东一片西一片的樟树林,百亩土地被切割得零零碎碎,
3月14日,镇江市丹徒区先锋智能集成制动系统项目工地上一片火热,3台推土机轰鸣着平整土地。这个总投资10.76亿元的2025年省级重大项目,正加速推进——41.21亩土地在3个月内完成中心城区的土地报批,刷新当地重大项目供地纪录。“我们急啊,新项目早一天开工,就能早一天解决企业产能瓶颈。”刚从慕尼黑
土地补偿集体留存的比例 大约为30%到70%。具体比例依据当地所制定的征地补偿政策以及相关的规定来确定。江苏省: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土地补偿费足额支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收到后十个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 1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这一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九条等相关法规。具体流程如下: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提交竣工报
荒山地的价格因地区、土地条件、利用潜力等因素而异。以下是一些参考价格:一般荒山的价格在5元至100元不等,具体价格需要与发包方协商。在某些情况下,荒山的价格可以是80元一亩,而荒地可能是350元一亩。如果土地有经济价值,如能产生经济价值的树木,可能需要另外补偿。国家征用荒山的补偿标准大约是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