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5:23:13
合同留置权是指在 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具体来说,留置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债权人对动产的留置权与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
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基本要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留置权适用于以下几种合同:
保管人因保管费用未支付,有权留置保管物。
承运人因运费、保管费或其他费用未支付,有权留置运输货物。
承揽人因定作人不支付报酬,有权留置定作物。
建筑安装单位因建设单位未支付报酬,有权留置建设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权,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旭辉控股”)日前发布境外债务重组最新消息。公告显示,根据2025年3月18日公告,旭辉控股已与债券持有人小组就重组支持协议(原重组支持协议)若干修订达成原则性一致。旭辉控股宣布,继2025年3月18日公告后,公司已订立修订协议,以对原重组支持协议的条款及其附载的原条款
【来源:石家庄长安网_石家庄市法学会】案例一 某航空公司与金某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一、基本案情2022年1月,某航空公司与金某公司签订《运输协议》,约定由某航空公司执飞北京至洛杉矶往返航线,金某公司支付包机费用,包机价格与燃油价格实行联动,并约定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等适用中国法律,承运方对包
老人去世后,悲痛的家人正欲安排丧葬事宜,却被告知15年前为老人购买的墓穴已被“一墓二卖”,并早已立上了其他人的墓碑——家住上海的施先生遭遇了这样一件让家人痛心之事。在协商未果的情形下,施先生以公墓运营管理单位违约为由,将其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诉请解除双方的《墓地认购合同》,并
因司机违规驾驶,网约车发生车祸,车上孕妇不幸流产。意外突如其来,责任由谁承担?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网约车司机违规驾驶车上孕妇不幸流产2022年1月,吴女士在某网约车平台打车前往医院产检。然而,因司机在驾驶中违规变更车道,意外发生车祸,吴女士在车祸中受伤。
在泰国,押金的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房屋租赁泰国通常收取两个月的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例如,一年合同每个月10000泰铢,六个月合同每个月13000泰铢,三个月合同每个月16000泰铢,一个月合同每个月20000泰铢。签订长期合同(如一年)通常可以获得更优惠的租金,但如果提前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