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57:13
债务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进行划分。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债务类别:
法定之债: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债,无需意思表示和行为能力。例如: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缔约过失责任等。
意定之债:依据当事人意思表示而发生的债,需要意思表示和行为能力。例如:合同之债、单方允诺之债。
简单之债:债的标的仅有一个,无选择可能性。例如:借款偿还债务。
选择之债:债的标的有数个,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个,有选择可能性。选择权人原则上为债务人,除非法律另有约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另有交易习惯。
劳务之债:债权人须提供一定劳务来履行债务。例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表演合同、授课合同等。
财务之债:债务人应给付一定的财产来履行债务。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等。
种类之债:给付的标的物仅以种类与数量指示。例如:以一定数量的货物为标的物的合同。
特定之债:给付的标的物为特定物。特定物包括独一无二的物、原本为种类物但经行为人制定后变成特定物。
流动负债:偿还时间较短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长期负债:偿还时间较长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个人债务:包括信用卡债务、消费贷款、住房贷款等。
企业债务:包括银行贷款、企业间的借款、应付款项等。
担保债务:有担保的债务,债务人借款时提供抵押品或担保物,贷方对物品有所有权要求。
这些分类方式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处理不同类型的债务,明确债务的性质、来源和偿还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一步细分或组合这些债务类别。
保证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种类:一般保证 :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
新员工入职时需要签订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加工合同: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根据双方约定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和期限等具体要求,进行加工特定产品,并按照约定收取定作方加工费用
无对价协议主要指 不需要支付对价,即不需要承担相关经济利益的合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无对价协议类型:赠与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的一种,赠与人不需要获得任何经济回报,但受赠人需要接受赠与的财产。无偿借用合同:一方当事人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
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欺诈或胁迫: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内容或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或形式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