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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央企三级规划体系确立,更加突出产业导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8 16:54:00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 第45号)(下称《办法》),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确建立国资央企三级规划体系,完善规划编制、执行、评估、调整、评价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此次印发的《办法》强调要强化发展规划引领作用,突出产业导向,引导中央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立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

发展规划是指中央企业在分析宏观环境和内部发展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对未来一定时期内企业发展作出的方向性、全局性部署,突出对产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整体性安排,是企业的发展纲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作出了系统安排。为切实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中央企业规划管理作为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重要抓手,指导企业锚定发展目标,落实国家战略,不断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早在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以部门规章形式印发了《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 第10号),为规范中央企业规划编制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央企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多变,自身情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都对规划引领提出了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规划工作更好服务央企改革发展。

国资委表示,此次印发的《办法》,是加强出资人监管的有力抓手,是推动中央企业强化规划引领、推动规划落地的顶层制度安排,对推动中央企业坚决服务国家战略、履行使命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周丽莎表示,《办法》从宏观层面明确了国资央企的整体发展方向,为中央企业提供了统一的战略指引,确保所有企业的发展方向与国家战略保持一致。通过三级规划体系,国资央企能够更加精准地配置资源,制定个性化的发展规划,在总体战略框架下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分6章39条,包括总则、发展规划管理机制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发展规划执行、发展规划评估和调整以及附则等内容。

国资委规划发展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办法》通过加强顶层设计、规范程序、强化执行、统筹联动,着力构建全流程、能监测、可评估的规划管理体系。相对于10号令的主要变化,具体体现为三个“更加突出”:

一是更加突出产业导向。建立“中央企业总体发展规划+重点任务规划+企业规划”的三级规划体系,将产业优化调整作为三级规划的重点内容,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二是更加突出闭环管理。完善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两个层面的规划编制、执行、评估、调整、评价等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实现规划全链条、全过程、全级次监管。比如,编制阶段,“一企一策”审核企业规划,指导企业贯通承接国家、行业及国资央企规划指标和重点任务,明晰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形成规划体系合力。执行阶段,构建“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机制,将规划目标任务按年度细化分解和推动落实。

三是更加突出刚性约束。加强制度执行硬约束,将发展规划作为中央企业投资监管、财务预算、资本经营预算、专业化整合、考核分配、监督追责等工作的重要基础,对规划执行中发现的发展方向出现明显偏差、执行进度严重滞后、发展质量低下等问题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下一步,国资委将结合“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各项工作,抓好《办法》出台后续组织实施工作,健全完善发展规划闭环管理制度体系,指导中央企业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健全规划体系,完善规划制度,科学编制规划,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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