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小广告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或者刻画。第五十一条第十款: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