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贴小广告违反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02:43    

贴小广告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禁止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或者刻画。

第五十一条第十款: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

禁止在建筑物、构建物的外墙、楼道、楼梯和人行道、公益广告牌、树木、电线杆、户外管线及其他户外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

禁止在道路、交通路口、停车场、公园、广场等场所向过往车辆、人员发放广告、卡片等宣传品。

严禁从事广告印刷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承接非法广告印刷业务。

对违反规定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综上所述,贴小广告不仅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具体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