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0:50:20
公司裁员由 用人单位作出决定。具体流程包括:
1.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2. 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以裁减人员。
在实际操作中,部门主管会提交裁员名单给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通知。HR在裁员过程中是参与者和执行者,而不是决策者。
因此,裁员名单最终由用人单位作出决定,并需要经过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征询及劳动行政部门的报告和批准。
新疆伽师瓜、林芝苹果、墨脱山药面、罗定稻米......5月20日上午,在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来自帮扶地区的11家企业代表现场推介当地优质农特产品,吸引了众人前来品尝购买。推介活动现场。/禅城融媒记者黄佳慧摄如此生动的推介现场源自禅城区总工会、禅城区乡村振兴局携手召开的2025年禅城工会系统消费帮扶工作
2025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推动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
【来源:微金川】暖心石榴籽帮困助弱 温暖同行5月8日,金川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在小广场工会驿站联合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行动,现场举行“暖新包”发放仪式并启动“七送”活动。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总工会主席杨飞雄出席活动并致辞,全县83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参加。杨飞雄指出,工会作为职工娘家人,
阅读提示连日来,《工人日报》报道了当前存在的各类就业歧视现象,这些显性与隐性的就业壁垒,侵犯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阻碍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专家建议,破解就业歧视应多方联动,为求职招聘行为划清边界。“只限35岁以下”“不招已婚未育女性”“第一学历是“双非”,很多面试机会都没了”……连日来,《工人日报》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能签吗?注意哦!别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过了试用期,转正才签劳动合同?千万别被忽悠了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