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4:5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产妇在生完孩子后的一年内属于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性辞退。具体规定如下: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在哺乳期(从小孩出生开始计算)内,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产假或哺乳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无过失性辞退员工。但若员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无论哺乳期满与否,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 产妇在生完孩子后的一年内受到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性辞退。若员工存在严重过失,用人单位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建议用人单位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关于通过用人单位申报和数据提取方式进行2021 -2022年度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调整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齐齐哈尔市医保服务质量,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目前,市医保服务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职工医保退休人员退休费数据提取工作,开始有序办理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补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记个
在中山,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产假98天,并且还有额外的80天生育假。因此,正常情况下,中山妈妈们的产假总天数为98天加80天,即 178天。此外,如果遇到难产等情况,还可以根据具体规定增加相应的产假天数。对于剖腹产,顺产98天加上剖腹产额外的30天,再加上奖励假
关于夫妻双方产假的天数,以下是不同省份的规定:山西省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北京市婚假:10天生育假:98天(产前15天)符合政策生育的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陪产假:15天上海市婚假:10天生育假:98天(产前15天)符合政策生育的
人流休假的天数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休假天数: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也规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女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晚育的女职工休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2天。此外,虽然晚婚假和晚育假已经被取消,但广西的基本产假加上奖励假的总数从144天增加到了148天。因此, 广西晚育假为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