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2 15:00:00
我们都知道
上下班路上出的事故
可以认定为工伤
那提前上下班的路上呢?
提前7分钟下班遇车祸身亡
公司:私自早退不算工伤
近日,山西省人社部门通过一系列案例及法律规定,为大家解析其中关键。2023年8月23日17时53分,某电子公司员工卢某下班打卡后驾车离开厂区,7分钟后在距离公司3公里的路口遭遇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卢某对事故无主要责任。
卢某家属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时,公司提出异议:“我们规定下午6点下班,卢某下午5点53分离开,属于私自早退,不算正常上下班。”
但人社局调查发现,卢某2023年2月入职后,半年内的下班打卡记录显示,其离开时间始终在17时50分至18时之间,公司从未对这一现象提出过警告、处罚等管理措施。最终,人社局认定卢某为因工死亡,两级法院均维持了这一结论。
为什么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据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的,只要本人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主要责任,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在卢某案中,尽管公司规定18时下班,但长期形成的“17时50分至18时”的常规下班时段已被单位默许,17时53分显然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同时,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均在卢某从公司返回住所的常规路线上,符合“上下班途中”。因此,其工伤认定具有充分法律依据。
来源:指尖新闻沈阳晚报
本头条号音频、视频及活动图文信息报道系「北极海新闻」独家制作,并享有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匿名转载。本平台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删除
金秋九月正是运动好时节。2025李沧区第三届职工篮球比赛于9月28日在李沧区工人文化宫篮球馆(国秀篮球文化宫馆)拉开大幕。本次赛事以“丰富职工文体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为宗旨,得到辖区企业与单位的积极响应,共有10支职工代表队踊跃参赛。本次比赛由李沧区总工会主办,李沧区工人文化宫承办,青岛市工人文化
9月11日,在永春县桃城镇济川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施工现场,15名作业人员顶着高温烈日,紧张有序地开展1号双回塔吊装组塔作业,全力推进工程建设。据了解,该工程总投资3163万元,全线新建路径长度14.348千米,包括新建电缆1.795千米、铁塔42基,主要将35千伏城湖蓝线、榜德至外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绿扬/文 王威/图9月8日晚,“劳动者之歌”庆祝河南省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河南省职工歌咏比赛暨展演活动在河南省人民会堂举办。展演凝聚着广大劳动者的荣光与希望,映照出河南工运事业发展历程中的累累硕果,为观众呈上了一场精彩绝伦的视听盛宴。今年是河南省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活动自4月
人民财讯9月8日电,海立股份(600619)9月8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电气控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073.34万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8月30日,中山公用(000685.SZ)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21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7.19亿元,同比增长29.55%;扣非后归母净利润7.14亿元,同比增幅达36.05%,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分业务板块来看,环保水务和固废两大毛利率较高的板块营收增长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