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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补偿怎么计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26:22    

辞职补偿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经济补偿金(N)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和非常规性奖金。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赔偿金(2N)

赔偿金是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N+1)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提出,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即N+1个月工资。

特殊情况

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等原因提出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计算方法同上。

注意事项:

补偿金中的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包括连续工作年限和多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但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仍需承担责任,但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在计算辞职补偿金时,建议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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